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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荣誉

党建内容进章程

发布日期:2021-03-0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统领本所工作全局,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1日召开合伙人特别会议,讨论章程修订事宜。经过提议、磋商、沟通后,最后全体合伙人一致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章程修正案》,将党建相关内容增补进到章程中。

修改后的章程增加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党建内容:(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团结带领本所律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
(3)设立专项财务预算,保障开展党建活动经费。
(4)明确本所60%以上合伙人应为党员律师。
(5)重大决策,必须征求党支部意见。
(6)涉及重大案件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服务项目必须由党员律师为骨干的专业团队负责实施。

方正所原是国办所,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后,国办所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以延续发展,始终将党建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方正所党支部一直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党员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素质;讲究党员带头奉献,律师收入基本按创收提成,以所主任为首的党员律师主动将案源分配给年轻律师和其他律师,带动全体律师工作积极性,并制定相应的分配制度,缩小律师之间收入差距;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先后成立以党员为骨干的疏解整治、部队停止有偿服务、环资宣讲、商务楼宇、村居行等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出色完成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政治稳定工作任务和积极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工作。

方正所党支部积极发展党员,壮大党的组织,现在方正所党员律师比例达到80%。

今年,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浩同志分别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和北京市社工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和北京市社会领域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党支部书记冉淑琴同志被授予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和石景山区社会领域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北京市方正律师联合党支部被评为石景山区党建项目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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